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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别重逢过后的寒暄绝不是嘲讽嗤笑的奚落,邹红精明优雅的面上闪过一丝很难察觉的怆然,她替沈琼拉开椅子,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围绕在戒面上镶嵌一周的钻石只是微不足道的摆设。
“……没办法,命不好,吃不成软饭,还得养家糊口带孩子。”
沈琼对邹红也没有太多敌意,和邹红有交情的是江牧之,人走茶凉,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邹红带着女儿一个人打拼,保全自身是情理之中的选择。
“喝什么酒啊红姐?这么多年没回来,白的还喝得惯吗?”
沈琼笑着摆了摆手,他脱下外套,挨着邹红坐下,藏青色的衬衫显得他面色冷白,设计合理的椅背撑住了疲惫到酸涩的后脊,他解开领口的扣子,露出精瘦突兀的锁骨,又将袖口挽到手肘,摆出了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架势。
第23章 22
邹红第一次见到沈琼的时候,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她输得不冤。
正式见面之前,邹红一直觉得沈琼这帮没见过世面的基佬们吹出来的,就跟那些浓妆艳抹的夜场小鸭子一样,庸脂俗粉不值一提。
正式见面之后,她盯着沈琼的脸蛋细细端详了两分钟,随后抬起高跟鞋踹在江牧之套着高定西裤的屁股上,痛骂老天爷真他娘的不公平。
十九岁的沈琼,漂亮得人神共愤,他站在江牧之身边,旁观者不会嘲讽他卖屁股傍大款,旁观者只会由衷感慨江牧之是有钱有势,居然能包到这种档次的小情人。
邹红摸爬滚打很多年,插花、竖琴、拉丁语、芭蕾、品酒、高尔夫,什么高端学什么,什么优雅学什么,她一直在拼命摆脱出身和过往留给她的痕迹,因为对于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来说,举手投足之间的风尘味是致命的。
但沈琼身上就永远没有这种错觉,又或者说,沈琼确实俊俏到了可以让人忽略一切的地步。
他立于世俗,精于市侩,赚钱谋生的手段不比邹红好到哪去,如果硬要分个高下,他和邹红的区别也只是在与他没卖身陪睡罢了。
女人爬到男人的位置会造来不怀好意的忌惮和喋喋不休的议论,而男人漂亮到女人难比的地步会则带来各方各面的优势,无往不利八面玲珑。
邹红对沈琼没有恶意,她跟张柯那种老古董不一样,她羡慕沈琼的好面相,羡慕沈琼十九岁遇见江牧之的好命数,邹红早就不相信什么爱情不爱情,但这不影响她旁观欣赏江牧之的爱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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