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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走。”我很干脆地告诉他,“我什么都不知道地来,又什么都不知道地走,凭什么?”
什么神殿的龌龊、什么害命的勾当、什么稀奇古怪的毒,他凭什么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地担在自己肩上呢?
他还未醒的时候,我坐在窗下隔着屏风与帷帐,总想起来我那一株很刁钻娇贵的紫玉兰。风雪堆在枝上,咔嚓一声就断了,明晃晃地露着断口。
花总不解人意。为什么要担尽风雪呢。
“这件事本身和你、和旁人都没有什么关系。”谢怀霜一开口就是我不爱听的话,甚至还说得很认真,“乱糟糟的事情,不用都知道的。”
我正在想怎么驳他,忽然感觉到指尖下面一空,正疑惑他怎么又突然把手抽走,手背上却覆上来一点温度。
他竟然反过来按住我的手背,瓷白泛青,骨节分明。
这些时日在他手上写字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相当充分的理由,我和他都不觉得有什么别扭的——但眼下这样毫无理由地交叠相握,又算什么呢?
“你很厉害,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人,根本不需要赢了什么人来证明这件事。”
我还在盯着他的手,忽然听到这句话,心下一惊,猛地抬眼看他。
“我不是赶你走……不是讨厌你。觉得你很好,才说你这样搭进来,不值得。”
觉得我……很好?
他重新坐回去,脸上影子明明暗暗地跟着掠过去。
“琳琅楼的事情,你已经帮了很多,剩下的我自己来就是。你不要留在这里,好不好?”
几句话的功夫,他已经松开了手,那一点留在我手背上的温度也瞬息间就在春寒之中散去。
他说的是对的。为了赢他,缠进来这一堆一听就很麻烦的事情,甚至把自己搭进来,似乎的确不值得。
——但如果我不是单单为了赢他呢?
我看着他,乱七八糟地想。如果我只是觉得谢怀霜这个人对我而言,很重要、很重要,甚至是最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