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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讨好男人吗?”
“……不会。”
我笑了,扇子在掌心轻轻一敲。“什么都不会,来这狼窝里干什么?喂狼吗?”
她没说话,只是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咬出血来。那血珠子渗出来,殷红的一点,在苍白的脸上显得格外惊心动魄。
“我不想卖。”她终于挤出几个字,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崩出来的,“除了这个,干什么都行。”
老黑在旁边嗤笑:“装什么清高……”
“闭嘴。”我横了老黑一眼,“人我留下了,记我账上。”
老黑拿着钱走了。兰芷站在原地,身体微微发抖。
我倒了一杯热水,推到她面前。
“在这儿,你是‘真’的,所以你最贱。”我盯着她的眼睛,残忍地剖开这个事实,“因为我们这些人,为了变成你这样,把命都豁出去了,把尊严都嚼碎了咽下去。而在那些男人眼里,你这种不需要努力就拥有的东西,反而没了那股子劲儿。他们来这儿,是来找刺激的,是来找‘假作真时真亦假’的那个‘假’的。”
她捧着杯子,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我知道。”她说,“我不稀罕当女人。”
我抱着臂看着她,感到无聊的荒谬。
我花了大半辈子,挨了无数刀,吃了无数药,哪怕到了五十岁还在跟地心引力做斗争,就是为了维持这副女人的皮囊。而她,拥有着我梦寐以求的一切——子宫、细腻的皮肤、原本就属于她的女性身份——却恨不得把这身皮肉给扔了。
我们就像是站在镜子的两端。
“留下来吧。”我玩味地笑了,“不用你洗碗,也不用你卖。你就坐在这儿,坐在那盏灯底下。让我看看,真正的女人绝望起来是个什么样子,也算是给我解闷了。”
后来的日子里,她真的就成了红莲的一景。
她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笑。她就坐在角落里,穿着那件我在夜市给她买的淡青色衬衫,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偶尔人少的时候,她会上台唱我一知半解的歌。
我并没有打算把目光投向她太长的时间,但当我发觉的时候,目光的方向已经成为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