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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深处的抽屉里,锁着一叠叠厚重的速写本——那是我独有的,不敢示人的祭坛。
每一本的扉页,都必然是一双手的素描。一双属于八岁陈曦的,纤细的,指甲被精心修剪过的手。
我凭藉日渐模糊的记忆,反覆描摹它轻放于钢琴键上的姿态,描摹它被粉色蕾丝袖口半掩的模样。这是我对「我」的凭弔,是对永难重返的故园的乡愁。
而从第二页开始,直到最后一页,全都是「她」。
我画了无数遍她的侧脸。她迎着阳光微笑的样子,她低头看书时发丝垂落的样子,她抱着孩子时那种温柔得近乎刺眼的,属于「母亲」的样子。
我用尽了画室里最明亮的色彩,试图捕捉她眼中的光芒。我画的不是「陈曦」,我画的是那个住在那具身体里的,耀眼的「李天朗」。
我画「她」的时候,笔触总是温柔的,充满爱意的,甚至会因为过于投入而感觉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
「我所有的开心,早已都已经画在了那些她永远不会看到的速写本里。」
我羡慕她,用我的身体活得如此出色。
我想要她,那个阳光下美丽而温柔的女性。
但我不能。我只能将这份足以摧毁一切的汹涌情感,全部加密,然后封印在那些阴鬱的画布上。
我早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这份爱,是秘密同盟的极致战友情,是这具男性身体对那个美丽女性的本能慾望,更是我,李天朗,对那个名叫「陈曦」的人生,一份遥远得如同隔世的乡愁。
我看着她在我「本应」拥有的身体里,过着幸福的人生,那份爱恋既甜蜜又苦涩,像一杯早已融入血液的,加了糖的毒药。
但我选择了永恆的沉默。
我比谁都清楚,这份感情是一个终极的悖论。
一旦说出口,就会像核弹一样,将我们之间维持了二十多年的,脆弱而宝贵的一切,炸得粉碎。
我无法对她说:「我爱你。」
因为这句话完整的版本是:「我,陈曦,用着本属于你的身体,爱着住在我的身体里,早已忘记了我的你。」
这太荒谬,也太残忍。她的人生是真实的,她的幸福是她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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