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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这一幕,路明非那个心情,就好比当年刘邦和项羽看到秦始皇南巡的仪仗,旌旗连云铁甲铄日,刘邦感慨说“大丈夫当如是也”。
要他路明非是这般少爷,何止是称心如意,绝对是土豪恶霸!每天都要穿李宁运动服和耐克鞋,放学就拦住新看上的小娘子,啊不,女同学,把长长的刘海往上面一捋,说我送你回家啊,今天我家大奔来接我!
见鬼!怎么觉得越想越美?难道他小时候的理想是成为一个高衙内式的恶霸么?
他胡思乱想着,一时没留意,迎面撞上一个人,赶紧后退几步说对不起对不起。
对方也说对不起对不起,路明非垂着眼帘,视野里只有对方白色的裙裾。
素白的棉布裙子,很有森系少女的气质,就是最简单的平纹细布,裙摆到膝盖,下面配一双系带的白色坡跟运动鞋,光着双腿。
问题是这双腿看着太熟悉了,裙子看着也熟悉,唯一变化的是鞋子,这双腿的主人以前爱穿的是那种平头的黑色系带皮鞋……妈的不会那么巧吧?路明非心里嘟囔。
抬眼一看,陈雯雯,披肩的黑发,还是当年那种略显病弱的素白肤色,全身上下就黑白两种颜色,除了手腕上缠着彩色丝带,那东西说明你是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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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妈的那么巧啊……路明非下意识地耸肩缩头。
他倒不至于仍对陈雯雯念念不忘,可毕竟对方是自己最早暗恋的女孩,回想当年情窦初开,偷喝叔叔喝剩的半瓶啤酒,还曾有过“此生老子非陈雯雯不娶”的壮志嘞!
偏偏这时候人群忽然散开了,就剩他俩四目相对,路明非紧张地挠头找话说,却没注意到陈雯雯也紧张得左手抓住右手的食指和中指。
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北京,东四教堂,圣诞弥撒。那天陈雯雯是唱诗班成员,赵孟华是刚刚信教的“福音兄弟”的代表,上台讲话,两人的目光穿越烛光相聚的时候,路明非和芬格尔就在下面观礼。
赵孟华接受了学院的洗脑,自然不记得是路明非把他从尼伯龙根里捞了出来,陈雯雯重新迎回前男友,也是心无旁骛。
路明非没等弥撒结束就跟芬格尔溜了,望着满街幸福的情侣,芬格尔幽幽地说了一句妈的我忽然有点想念小龙女了,至少她会给我们送吃的。
废柴师兄又拍拍他的肩膀说,别想你前女友了!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小龙女那种拉风的女孩!把你抢上马背一溜烟走了,你想半推半拒都没机会!你前女友算个屁啊!平胸!
路明非本以为已经完全地彻底地把陈雯雯从自己的人生里删除了,没想到又会在这里碰面。
有人说人生里每个相遇都是措手不及,还有人说有情人就是要互相伤害……路明非满脑子都是稀奇古怪的脑洞,这时候陈雯雯细声细气地说:“路师兄你也来参加校庆啊?”
路师兄?我嘞了个去这个称呼听起来虽然性感但是有点问题,陈社长您要记得我俩是一个年级一个班的!我怎么可能是你师兄?您当年主掌文学社,座下无数热爱文学的美少年——或者热爱文学少女的美少年,比如赵孟华——我在您的后宫里就是个跑腿的马仔,我怎么就师兄了?您当年虽然娇娇弱弱可也是女王啊!
路明非正在心里跟自己吐槽呢,忽然发现陈雯雯两颊飞起了红云,连脖子都红透了!路明非一直知道陈雯雯有这毛病,害羞的时候会脸红,问题是陈雯雯见他为啥要脸红?分明是他应该脸红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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