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抬头,望着天边张牙舞爪的白云,神情有些不屑:“风临和者童都是爹爹的工具,风临聪明伶俐、野心勃勃、阿谀逢迎、笑里藏刀,是一只能做事却不能让人信任狐狸。者童勤奋踏实、为人孤傲,可惜是笨熊,不堪重用。不过就算他们完美无缺又如何,爹爹只需一个光鲜的人来装点门面。我女儿身上流着阿晨的血,我怎么会把我的阿晨,我的宝贝女儿交给别的男人?”
我不解:“爹爹,我听不懂。”
“乖女儿,你不需要听懂。”爹爹拍拍我的头,用不容置疑的语调说道,“天热了,爹爹准备给你做衣服,你好好想想要什么样子的。至于风临和者童的事,你别管。风临和若桃若雨没什么不同,你随心对待就是。”
虽然我很不满,可我不敢再说什么,我怕,爹爹会对者童生气。
风临从此就住在了我家。
爹爹告诉我他和若桃若雨一样,可我觉得他们有些不一样,他能和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吃饭;他住在隔壁的别院,自己独享一套院子;他有好几个小厮;他每天都和爹在一起,一起出门办事,一起练武,一起去议事厅。
可能风临也知道我不喜欢他住在我家,所以他经常从外面带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和小吃给我。我说什么话他都说对,我想出什么坏点子他都帮着我干。我隐约觉得这可能就是什么“讨好”,被人“讨好”的感觉不错,也许风临不是那么讨厌吧。不光我这么想,若桃也这么觉得,她说风临是世界上最好的男孩。
世界上最好?我觉得我和若桃的眼光有些不一样。
不过习惯是一个很强大的力量,渐渐的,我习惯了风临的存在,习惯了按爹说的叫风临作风临哥哥,习惯了每次他给我带来的小布偶小蝴蝶等玩意。
相熟之后,我还跟他打听过者童的事。可风临哥哥说者童早已搬家了,但他会给我打听,等有消息一定告诉我。
刚开始我还记得这事,时常催促。可两三年后,我连者童的样子都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露儿这篇文是我用了放松的,可能不会太好看,也没有太多波折。只是单纯为露儿而写,我家小露儿可能会是我最喜欢的女主了,比小芙还喜欢。当然,也可能是最美的女主。她可是继承了金眼妖家族所有外貌优点的公主啊。
我会尽快构思新文的。
第十三章
我吃得好,长得快,个子差不多和爹一样高了。爹说女孩长大了就要呆在家里,所以他已经有很久没有带上议事厅,也不让我出门。风临哥哥也搬到很远很远的院子里,几个月不能见上一面。很多时候我都只得自己呆在后院,无聊地看若桃若雨她们绣花,要不就一个人去湖边喂鱼。
我的头发很长,坐在湖边的石头上头发就能垂到水里,在水里优雅地散开,像一把快乐的水草。
我常常幻想,要是我的头发再长些就好了,长到能够着湖中的荷花。那时我把头发扔出去,缠住荷叶往这边拉,然后我就能尝尝荷叶上的露珠是什么味道。
我的情敌——郁庭之,是朵亭亭玉立的高岭之花。一双眼睛尤其漂亮,却透着一股疏离与倨傲,我看着就烦。 在酒吧看到他被下药的时候,我就想看他吃瘪,但没想到他会吃我。 我以为他斯文矜贵,没承想这人笔挺的西装衬衫下,是荆棘野藤,又野又浪地玩出了花儿! 我幡然醒悟,什么高岭之花,这货就是个装模作样的流氓! 郁庭之站在那里,扯开领带,叫我一声孟迟。 好吧,我承认,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斯文败类×玩世不恭 郁庭之×孟迟 高亮:正文非第一人称,主角非处...
江湖传言,判定是不是梅自寒的粉丝有以下标准:看完他一部乡土剧的是路人粉;看完十部的是真爱粉;全部看完的是终极骨灰粉;但是在粉丝升级的路上,最多的不是路人粉到真爱粉的转变,而是粉转黑。梅自寒空有个光风霁月的名字,但是演的戏却常常是苦情婆媳乡土剧和抗战神剧。在遇见姜影之前,梅自寒最大的愿望是熬成一个中年帅大叔戏骨,遇见他之后,却被迫要在剧组演戏,回家练戏。脑残剧要啥演技,过得去就行了啊。亲爱的,我真的不会演戏...
帝国的疆域囊括了无尽的繁星,在这黑暗恐怖的遥远未来,只有无尽的战争。……当上行星总督的顾航,成为一颗废土行星的主人。他之前的三任总督都因为无法按时缴纳帝国税而被处决。变异怪物和废能风暴肆虐、幸存者势力勾心斗角内讧不断、科技落后、生产力低下、邪神复苏、绿皮生根发芽……“先别慌,让我看下面板。”【兵牌】、【英雄】、【科技】、【事件】……从行星总督开始,打造纵横星海的军团与舰队,镇压一切异端、异形、叛徒和混沌恶魔!谁说顾航是帝国叛徒?这里明明是第三帝国!...
你是否经常觉得此时此地的场景仿佛曾经见过,你是否经常觉得此人与你十分的熟悉,你是否经常觉得自己并不完整......一切种种念头,如梦幻泡影,如朝露。那真相呢?也许这个世界就不存在真相!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魔艳武林后宫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魔艳武林后宫传-店小三-小说旗免费提供魔艳武林后宫传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警官,一共20卢比!”印度孟买街头一个小摊贩对拿了几个烤饼的警察一脸赔笑,小声道。在印度孟买经商多年的主角,重生为2008年孟买基层警察局一名叫罗顿·马赫什的低级警员。印度的各种奇葩事件层出不穷,前世可谓印象深刻,随着记忆不断涌现,尤其是孟买及周围发生的事件始末都浮现在了脑海中。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主角屡破奇案,跻身印度精英阶层。结交未来响当当的各界大人物,布局,一路高升,然后发现在印度,只要有足够的身份地位,那就意味着可以拥有一切,财富,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