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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那把琴的时候,郁亦铭大概年纪还小,所以选的是三十九寸的,隽岚个子高,抱在手里有些嫌小。师傅人比较矮,身高尚不到一米七,总喜欢笑她人高马大,有事没事的对她说:“等学一阵就换琴吧,像你这身板儿,就得买41的标准尺寸,否则人家会笑你的。”
隽岚倒不在乎,觉得这一把用着就很顺手,别人要笑就笑吧,她章隽岚还会怕被他们笑?于是,这琴就一直用下去了,一用就是好几年。
跟许多热爱音乐的文艺小青年一样,隽岚的师傅不光喜欢课余教小学妹弹琴,还和几个同系的男生组了个Band,名叫Journey of Randomness,随机之旅。该乐队从名字到成员都颇有数学系的特色,换句话说,就是十足的宅男气质。
隽岚学琴几个月之后,师傅即将毕业离校,头发剪短,胡子剃掉,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忙着实习找工作,他在乐队里位置很自然的就传给了徒弟隽岚。
没有什么人对她寄予厚望,但她的到来,却真的让这个怎么看怎么书呆气的Band彻底的改头换面了。一开始是学院活动,而后是整个学校的晚会,再后来是校际联欢,他们一路唱出去,渐渐的竟有了些小名气。
Journey of Randomness本是那种每个大学都有的伪摇滚乐队,空有摇滚的热情,却没有摇滚的精神和底气。隽岚兵不血刃的把它变成了一支Jazz band,她唱许多Fiona Apple和Diana Krall的歌,有时用吉他弹唱,有时则是键盘伴奏,那些歌里的字字句句、节拍旋律,让她自得其乐,也变的更加勇敢,哪怕别人不喜欢。
怪的是这种态度反倒让人家喜欢她,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数学系那个唱摇滚的女孩。到底是Jazz还是Rock,隽岚不想解释,也不愿穷究,反正这就是她,爱谁谁吧。就这样,Journey of Randomness红起来了,有段时间,章隽岚甚至变得和叶嘉予一样有名。
但出名难免会带来一些副产品,比如说,谣言。曾经烟消云散的“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又流传起来,这一次,隽岚觉得自己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她没有生气,反倒能心平气和的分析那些传谣言的人的心态。说这些话的大都是女生,其中不乏像她一样喜欢叶嘉予的,这些人之所以揪着她不放,不过就是因为她把这种喜欢表现出来了,而她们不敢。
于是,那一年的女生节晚会上,她唱了Fiona Apple的Get Gone,几乎是走到叶嘉予面前,正对着他,唱出那一句:“It's time the truth was out that he don't give a shit about me.”然后对他眨眼笑了笑,再转身走开。
等她唱完,叶嘉予去后台找她,对她说了声:“Bravo.”
“谢谢。”隽岚回答,眯着眼睛看他,突然发现他这样一个正剧男主角式的人物,竟也不是没有幽默感的。她原以为他会尴尬,甚至觉得她当着这么多老师同学这么做很傻,但他没有,反倒对她说Bravo,脸上带着些自嘲的笑。由此,她对他的感想更好了。
那个时刻成了整场演出的最□,校庆过去很久,还是有人不断地在说。而原本的谣言也不成其为谣言了,当事人都已经承认了,她就是喜欢叶嘉予,也知道叶嘉予对她没意思,但她不在乎,还是那句话,爱谁谁吧,若要文艺一些,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
都说徐矿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郁书青。 “你们每天都做?” “嗯……但不是爱,是恨。” 面对神情复杂的好友,徐矿放下咖啡杯:“我们的婚姻只是一场交易……什么?不,我并没有被他迷惑,你们不懂,我自有安排。” “真的,比如我为了报复他,会亲手教他怎么给丈夫打领带。” “我每天都这样做。” “久而久之,他已经不再用鞋子踩我的脚了,晚上的时候也是,我会用尽浑身解数去挑逗他——别误会,我只是为了自己爽而已。” 至于为什么这么恨郁书青,徐矿的理由很简单。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匪浅,两人也曾许下稚嫩的誓言。 “我最喜欢徐矿哥哥了!” 只是离别时闹了不快,那天郁书青红着眼,使劲儿咬了他的肩。 可没想到一别数年,再次见面,郁书青不仅认不出他,还趁着醉酒,给他睡了。 “抱歉,”俊美的青年背对着人整理衬衫,嗓音沙哑,“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吧。” 没等徐矿反应过来,面前就被丢了两百块钱。 ——奇,耻,大,辱。 他一米九一英俊多金宽肩窄腰八块腹肌,即使被误认为是夜场小鸭子,也不可能是这么便宜的货色! 于是徐矿决定,要报复郁书青。 “……所以你和郁书青结婚,就是让他再也无法过平凡的幸福生活,天天变着法儿做好吃的是要破坏他的完美身材,哐哐往人家公司的项目砸钱,是为了让他忙得陀螺上天?” 徐矿:“没错。” 好友沉默片刻:“………你特么的是真敢说啊。” - 郁书青曾经有个死对头,叫徐矿。 两人从小一块长大,针尖对麦芒,见面就互掐。 后来郁书青发现了个秘密,只要他甜甜地叫徐矿哥哥,对方就会瞬间红了耳朵。 郁书青:乐。 从此,他就哥哥长,哥哥短,哄得哥哥团团转。 而一场意外的车祸后,郁书青失去了大部分记忆,包括那个曾经的死对头。 被家里逼婚那天,郁书青喝醉了酒,看到一个长得很带劲的陌生男人,英俊漂亮,眼神桀骜。 直接戳中了他的心尖。 郁书青做了这辈子最大胆的事—— 他把人睡了。 然后,往人家手里塞了两百块钱。 他在赌,对方一定会追来。 激将法果然有效,男人凶猛给他按在床上,单手撕开衬衫:“……还记得我的肩膀吗?” 那枚清晰的咬痕,依然存在。 郁书青一脸茫然,没太理解对方的意思。 他试探着开口:“宽肩……好、好挂腿?” #到底做错什么了,干嘛这么大的恨意往死里怼 #谁能料到失忆后会和死对头先恨后爱啊 天之骄子甜心小辣椒受×诡计多端死装花孔雀攻 【高亮】 1.双初恋,有体型差,攻(徐矿)能单手给受(郁书青)抱着走来走去那种 2.对受来说,既是先do后爱,又是先婚后爱,对攻而言……算了没啥说的他再怎么嘴硬他也超爱 3.是笨蛋们的快乐故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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