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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予年大概看了一下各方的观点:“《悬障》抄的是漫画,不像文字抄文字那么容易做对比。然后这本漫画是国外的,本身就挺小众,没多少人看过,现在做的调色盘基本是剧情逻辑链,一般对知识产权没概念的网友根本不具备辨识能力。当然最主要还是《悬障》国民度高,不少人觉得是碰瓷。”
说来说去,还是老生常谈那一套。
要么质疑之前没火的时候怎么没人说,要么觉得法院不判就不算抄,要么干脆书剧分离,觉得不能白费剧组那么多人的努力。
“没意思。”
黎淮大概扫了两眼就把手机塞回兜里,这种事扯不清是他从最开始就知道的结果。
他也早过了同仇敌忾的年龄,只是拿起筷子说:“她当初如果见好就收,挣完《悬障》就继续回去写她的现代都市,至少还有钱可挣,但她现在因为风格水平被质疑,骑虎难下,基本没有以后了。”
时夏附议:“如果不卖笔名,不找代笔,应该就得封笔,或者另开一个谁都不知道的新马甲。”
除非再来找黎淮。
但黎淮肯定不接待。
“所以你是留了什么后手吗?”
钟亦从刚刚就一直狐疑观察着对面没事人一样的王沧:“这个IP价格破了千万,不便宜,剧方肯定不会让他砸在手里,怎么都会想办法继续做的。”
他能理解王沧为了挣钱愿意冒险,毕竟抄袭这种事多半也不会有什么下文后续。
但这人现在毫不顾虑的程度明显也不对劲。
钟亦:“而且我记得你们签去合作的演员咖位都不小。”
王沧这才舍得从跟邓臣历说话的百忙之中,抽出一点空抬头看他,嘴角似笑非笑的嘲讽就差没把“我像是愿意吃哑巴亏的人吗”直接写在脸上。
邓臣历帮他解释:“签附加合同的时候多塞了一个条款,如果剧方或者原著方在合作过程中,存在损害项目名誉的情况出现,经纪公司可以提出赔偿。”
就跟很多广告对代言明星提出的要求是一个道理,需要多加一道保险杠。
钟亦登时乐了:“损害名誉就很妙,都不需要法院判定抄袭也能构成损害名誉,你这是讹人啊。”
明知道人家抄袭,还专门搞这么个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