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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陛下的宽容,感谢陛下对秩序的支持,能得到您的信任,我们非常荣幸。”
宴会之后,戈多伊继续与大明鸿胪寺的官员,以及刘权之和段玉裁沟通,拟定了一份正式的合作协议。
“大明与西班牙的殖民地所有权转让和巴拿马运河建设合作协议”。
由于持续欧洲和北美路途遥远,往来协商问题非常的麻烦,所以先把协议做好。
由双方代表先行签署,然后再交给双方的君主确认。
戈多伊能说服西班牙国王,接受这份协议,签署批准书,那协议就直接生效了,不用再次谈判定稿。
若是西班牙国王接受不了,那再说修改协议的事情。
历史上这个时期也是这样的,海外的外交官经常要自己判断,自己家国王能不能接受对方的条件。
大概能接受,那就可以先签约,协议带回去让国王再看。
戈多伊签了协议就向大明鸿胪寺辞行,乘坐大明的蒸汽帆船返回欧洲。
戈多伊在天工四年六月底回到马德里,将协议呈递给西班牙国王和王后。
转述了大明建设巴拿马运河的大致思路,将自己在顺天府了解的情况都详细的说出来。
最后总结说:
“大明人愿意用运河建设交换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平原。
“但是不愿意自己开发一片热带种植园和城市以及港口交给我们,而具有可行性的巴拿马运河建设方法又必须先开发土地。
“所以大明人要求获得运河一侧的土地,未来他们将以这些土地和运河持续获得收益。
“协议正式批准后,我们先交付圣路易斯以北的土地,大明开始输送工人和工匠前往巴拿马开发。
“运河沿线的雨林铲除完成,运河本身正式开工建设的时候,交付下加利福尼亚半岛。
“运河工程开始两年,总体核算确认可行性后,交付整个路易斯安那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