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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道德的角度不谈,仅从人性的角度去看的话,似乎谁都没有错。
虽然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目的。
但谁都没有权力,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去干涉别人的决定。
一个人,会对另一个人失望,一定是因为这个人对那个人有所“求图”。
可谁都没有义务,付出自己的“违心”,去满足谁的“求图”,不是吗?
有人得到,就会有人失去。
生而为人,凭啥“得到”的那个,不是自己呢?
作为交换,我少不了也与“包子”分享了一番自己的感情经历。
喋喋不休的讲述里,却始终只与小狼一人有关。
毕业前夕的情人节,我攒了四个月的“津贴”,给小狼买了一个“PSP”。
作为回礼,她送了我一个“ZIPPO”。
情人节特别限定款——“子弹情缘”。
造型,是一颗子弹卡在打火机机体的模样。
用意,是“放在你胸前左边的口袋里,替我守护着你的心”。
在我的记忆里,我俩真的从未“分手”。有的,只是“地域性”的分开而已。
虽然每次偶尔的见面,仍是没能再次拥有“牵手”的机会,但我真的始终有种错觉,我俩一直都是“情侣”。
否则我们送给对方的“礼物”,为何每一件都是力所能及的“珍贵”?
其实,后来的我俩,还曾有过两次“同床共枕”的机会。
一次,是在鹤岗,我招待她大学好友的那次,在妈妈家隔壁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