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白胡子残党的决定
现在他们的力量已经明显不足,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一点,那就是收缩力量。
不然的话他们会立刻被人突破的,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毕竟海贼王的世界当中以实力为尊,白胡子的话,自然会万人听从,可是他们不管是号召力还是实力相差甚远。
就算是现在组成海贼团,但是距离解散那一天恐怕也离不了太远,毕竟失去了一个主心骨。
他们虽然知道会有这样的一个结果,但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们的心里面都有些难以接受。
仅过去的不到一天的时间,他们的地盘已经失去了三分之二,再过一会恐怕全部都要失去了。
现在除了他们所在这几个位置之外,其他的几个位置已经全部被人占领,他们现在已经别无他法。
“怪我……”
艾斯痛苦的抱着脑袋,大声的哭着:“如果不是我,老爹就不会死,我如果再强大一些,能够抓住黑胡子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如果我听从红发的劝导,不去追。”
“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对于他来讲。
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因为他引发的这场战争,导致自己的同伴死伤无数,白胡子也阵亡了。
整个海贼团也即将消失,这本来是一个像家一样的地方,结果就因为自己而突然之间变散了。
他一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自认为自己的实力很不错,再加上吃了一个特别好的恶魔果实,在那曾想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一切的一切。
给了他重重的一击,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那么简单,他的实力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要知道在年轻的时候。
特别是七八岁的时候,他就已经可以跟赏金几千万的海贼打架而不落下风,在到了十几岁之后更是赏金过亿,可以说年少成名。
但是。
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加入了白胡子海贼团,因为白胡子的赫赫威名,让他也有点忘乎所以。
再加上因为白胡子实在是太过于强大,没有人敢跟白胡子打架,谁敢招惹这个海上最强的男人。
所以。
艾斯经历的战斗就少之又少,特别是那些生与死的战斗,那些战斗才能够让一个人彻底的成长。
要知道。
白胡子能够成为这个世界上顶尖的强者,就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经历了无数的战斗。
现在。
他虽然已经觉醒了霸王色霸气,而且是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已经觉醒了,可是都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快二十年的时间,却一直没有多少长进,就是因为自己忘记了。
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白胡子的保护。
他们其实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现在。
白胡子已经死了,他们这个最大的保护伞已经消失了。
艾斯却只能痛苦的在这里后悔。
“来敌人了!”
就在这时一个船员快速的跑了过来,众人来不及悲伤急忙上前硬抵一群船长,勉强才把对方打败。
但是依然死了不少人。
不过他们心里清楚,这仅仅是开始并不是结束,后面会有越来越多的战斗在等待着他们,这些人会像蚂蝗一样疯狂的盯过来。
让他们疲于奔命。
他们可以抵挡一次两次,但时间长了必然不行。
“马尔科。”
比斯塔这个时候走得过来:“有人来了。”
众人一愣,回头一看竟然是冰魔女。
“我有一个想法想跟大家说一说,不知道各位是否能够同意,我想这很有可能是我们唯一的一个出路了。”
“不如我们就加入陈羽的队伍吧。”
这一句话可以称得上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无数的人都变得有些发愣,有些震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们可是白胡子海贼团的人怎么可能会加入别人,这不是对老爹的背叛吗?”
水牛这个时候却疯狂的摇头,根本就不同意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开玩笑,这怎么可能啊?
“为什么不?”
“难道你们不知道老爹在彼此之前是什么样的愿望吗?他希望我们可以加入陈羽之中,我们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必要,更何况陈羽曾经是我们的伙伴现在也是我们的伙伴,都是我们的家人。”
“老爹对陈羽的器重和关心,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更何况,就凭你,咱们这些人守在这个地方,又能坚持多久呢?”
“你们放心吧,只要你们加入进去,我保证会让陈羽给你们妥善的安排,不会干涉你们太多的自由。”
其实。
冰魔女虽然已经选择跟陈羽在一起,但有些事情也不得不说清楚。
他这么做也是因为自己的伙伴。
毕竟朝夕相处了这么多年。
早就已经血浓于水了。
他们之前可是遇到过不少敌人,毕竟他们是海贼团,就算是他们惹不上别的敌人,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和他们发生冲突,但之前因为老爹的存在,所以没有人敢轻易说什么,可现在白胡子已经死了,事情已经变得越发麻烦。
凭借他们几个人。
根本无法抵挡。
“我知道了。”
艾斯咬了咬牙,站起身来:“这恐怕确实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只不过希望跟陈羽说清楚,我们恐怕一时半会还接受不了。”
艾斯基本上算得上是跟马尔克同级别的孩子。
而且。
因为他是前海贼王罗杰的儿子,所以这个家伙的意志代表着老爹的意志。
代表着新世纪,和旧世界之间的关联。
要不然的话,他肯定当不了二分队的队长。
“我们走吧。”
所有人想了想之后,最终决定还是一起同行吧,那些不太同意的人暂时也跟他们一块去了,有些事情也必须要说清楚。
如果他们在陈羽那呆着不开心的话,他们也可以立刻离开,没有人会阻拦他们。
……
时间回归正常。
陈羽在岛屿上休息了一段时间,陆陆续续的收到了不少消息。
确实已经不少强者全部来了,显然对三天之后的会议他们感受到特别的兴趣。
而那一些之前已经来到这里。
手里拿到历史文本的人却在疯狂的研究,他们现在哪有时间闹事啊,研究文本才是当务之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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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白胡子残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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