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呼……呼……」
我在朝阳升起前的昏暗城镇中跑步。
吐出来的气息形成白烟,道路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
每往前踏一步就会响起清脆的声响,也在脚底留下舒服的感觉。
我一边看著城镇景象轻快地往后流逝而去,同时专心地持续往前跑。
「呼……」
到达旅社前方后,我终于停下。
「今天的练跑如何呢?」
我做著深呼吸,并且聆听来自发抖双脚的意见。
右脚是廷达洛斯,左脚是巴斯克维尔。
这些是我可靠的双脚,我希望它们能变得像猎犬般敏捷而如此命名。(注:两个名字皆为小说中的猎犬名字,廷达洛斯出自于克苏鲁神话,巴斯克维尔则出自于福尔摩斯系列小说)
「哈哈……是吗是吗,好好好。」
我摸著如同小狗那样和自己嬉闹撒娇的肌肉们,并回到旅社内。
散步后,必须确实帮它们按摩才行。
不能使用治愈魔术。那种方式的确可以舒缓肌肉酸痛,却无法培育出爱情。
「你们今天也很努力呢。」
我总是在练跑结束后带著爱情揉捏自己的双脚。
灌注多少爱情,肌肉就会回报多少。它们绝对不会背叛,是必定会回应自身努力的存在。
不过呢,一旦我付出的爱情不够,还有碰上过度苛责的情况时,它们会冷淡以对。所以是必须郑重相待的对象。
之后万一遭遇什么紧急状况,这份紧密的情谊就会对我伸出援手。
「哎呀,我当然没有忘记你们。」
检查完双脚后,接下来换成手臂。
右手是浩克,左手是赫拉克勒斯。
这些是我可靠的双臂,我希望它们能变得强壮威武而如此命名。
我会先处理双脚,接著才轮到它们。身为魔术师的我并不太需要手臂肌肉的力量,然而也并非完全不会用到。毕竟人类会在形形色色的情况下使用双手,如果不事先锻炼,就会在各式各样的场面时流下悔恨泪水。
它们非常善妒。而且因为彼此全部相连又共享情报,要是不打算使用之类的想法传出去,会立刻闹起脾气。
「好了,伏地挺身一百次,从第一组开始。」
我趴在地上,开始让上半身缓慢但持续上下移动。
这动作的重点不是次数,完全是以锻炼为目的。
我一边鼓励逐渐发出喜悦颤抖的浩克与赫拉克勒斯,并持续增加它们的负荷。
自己感到很痛苦,但它们也很痛苦。
然而这些一起吃过苦的记忆,今后必定会化为彼此之间的情感与力量。
「呼……好,辛苦了。你们真的很努力。」
我一边慰劳它们,同时进行按摩和冰敷。
浩克和赫拉克勒斯似乎也很满足。今天也能感觉到好感度提升,很好很好。
而且还流了畅快的汗水。
「……那么,今天也请多多关照。」
用热水冲掉全身汗水后,我对著设(本章未完,请翻页)
大女主脑子清晰,格局大,从洪荒世界肉身穿越到了地球,前期在地球上吸收知识,中期在洪荒世界大改造,后期又随着男主穿到兽世大陆大展拳脚!......
【双向救赎+暗恋+双强事业批+1V1超甜宠】【倔犟执着女强人VS傲娇嘴硬酷总裁】为救外婆,木婉迎被迫联姻,嫁给了从小就喜欢捉弄自己的陆林风。这场婚姻,她不报任何希望,只当成是一场换取资源的等价交易,却没有想到一切都有前因后果。她以为的偶然,都是他精心设计的必然。婚后的她就像是装上了一双隐形的翅膀,时时刻刻都被这个口不应心的男人捧在手心里呵护。她想要事业,他就陪她闯事业。她想要梦想,他就陪她追梦想。只要是她想要得到的,他统统都双手奉上。只有‘离婚’两个字,是不可触碰的禁区。...
【甜软小可怜vs为爱守寡高岭之花】1v1全世界都在说她死了,没人相信她是阮鲤。莫名其妙穿越到十年后,阮鲤靠着一本日记,赖上了一个男人。他冷淡,不让她靠近,却允许她住在家里。他的日记里有个爱而不得的白月光,不允许任何人提起,却默许她挂在嘴边。阮鲤喜欢粘着他,当他的跟屁虫,直到某天,她知道了白月光的名字……*江渝辞疯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醉妖娆作者:Jassica晋江金榜VIP2013-12-30完结总下载数:19非V章节总点击数:1367940总书评数:1220当前被收藏数:4305文章积分:52,212,340【文案】归德侯前前后后娶了四个老婆,有四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大女儿冰清玉洁的大才女,二女儿扶风弱柳的美...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重申一下,本文灵感来源是《单身男子》。 ◎腹黑冰山高帅穷(渣)攻×温柔天真白富美受, 攻是对艺术一窍不通的理科穷学生,受是成名青年画家、文艺老宅男。 ◎年下19岁,攻是受初恋男友的儿子,受不是小三,不是小三,不是小三 ◎前虐受,后虐攻,1V1,HE,攻受开车的时候攻满18成年了。 不换攻,不换攻,不换攻,打死都不换攻 ◎文笔白烂,狗血一大瓢一大瓢...
1.白昭华十七岁生辰这日,意外发觉自己活在一本书里。 书里的这晚,身为他爹义子的主角听到他身为假少爷的秘密,被他的手下灭口。 好消息:主角没逝! 坏消息:废柴主角因此练就神功,回来复仇了! 原书主角道出白昭华的假身份,仅一掌让他显出原形——一条蛇妖。 这就是白昭华书里的结局,第一个死于主角之手、使其初显锋芒的炮灰反派,死后原形被当作蛇妖烧成灰渣,平日厌他恨他的全过来跺一脚,他那生身爹娘连个骨灰都没捞着。 原书主角从此声名大噪,并借白昭华的“妖丹”一次次突破,最后成为一方至尊…… ——没人知道,仙界早已崩塌重建,仙君们纷纷转世给上边腾地儿,白昭华便是其一——世上唯一的神龙。 他为他们取下龙角,却被更改命格不得好死。 原书里,多年后主角逆袭上天,有神仙发现神龙其实是被阴差阳错地误杀,而主角吃了神龙金丹才步入仙途,竟一笑了之,还将神龙原本的名号给了主角…… 白昭华:“……都给我死!!!” 起初,上界神仙下去查看,那纨绔少爷正在桀桀桀冒着坏水……很符合命格安排,遂放心。 然而一段时间后……睚眦必报的小白龙什么时候成了这么多人的白月光?! 还、还杀到了他门口! 2.某天,原书里的早期反派与终极反派相遇了。 郁长霖:这里早该被毁灭(阴暗地爬行) 白昭华:你能行吗?(忧愁而鼓励地爬行) 郁长霖:…… 后来。 白昭华:“龙性本淫,我只不过交几个好看朋友,你何必摆脸色!” 书里断情绝爱、一生腥风血雨的大魔头当夜白了头发。 受:万人嫌到人见人爱的纨绔少爷、本体白龙(白昭华) 攻:魔头+醋王【不是原书主角】(郁长霖) *非真假少爷梗,受就是真少爷。 1.受很拽,觉醒后也不会走感化路线,一路拽到底 2.受知道大多神仙妖魔的转世,一路“迫害” 3.对受有箭头的人很多,真香火葬场的也有。攻会单箭头很久,从要改天换地的魔头变成一心想创死所有“狐狸精”的妒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