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木代醒了,再也没睡着,忽然想到那块胭脂色的琥珀。
那时候,她给罗韧他们看了之后,随手放在床边,再然后,曹严华和一万三他们搬床板,是一起带过来了呢,还是落在隔壁屋了?
她伸手在床边摸索,罗韧察觉了,问:“怎么了?”
“那块胭脂琥珀呢?”
罗韧说:“我收起来了。”
一边说,一边把那块琥珀递给她,木代接了,握在手里,因着那个梦,心里像是飘过一团一团的棉絮,堵的塞塞的。
她问罗韧:“野人为什么会带着一块胭脂琥珀呢?”
罗韧说:“应该是那个女人给它的吧。”
木代冒出一个念头:“你说,那个女人会不会没有死,变成野人了?”
罗韧笑:“技术上有难度,炎老头杀死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山里女人,但是你也看到了,那个野人的身量接近两米。”
木代不服气:“有凶简啊。”
“所以,凶简让她长高了,全身长毛,变成野人了?”
“嗯哪。”
罗韧摸摸她头发:“睡吧,我要是再遇到她,会帮你问问是不是的。”
发顶,被他摩挲过的地方,都好像留有温度。
木代想着:罗韧怎么会喜欢我呢?
再一细想,其实她对罗韧,并不特别了解,至少,他的过去对她来说,大片大片的空白。
但她不想去了解了,就好像她并不希望罗韧去了解她的过去一样,人很复杂,好像一个洋葱,剥开一层,还有一层,中间,会呛的流泪,会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
那就不要剥开好了,就这样一团和气,你好我也好的一直牵手,不好吗?
然后,天就亮了。
今天要赶路,一天时间,撤出林子,回到七举村。
可是,每个人的心里,都埋了句话。
——不一定出得去吧?
这里头是裹了血仇的,换了自己是野人,会那么轻易让炎老头出去?
整理行装的当儿,曹严华跟一万三嘀咕:听说人复仇,三年五载的会有倦,动物不一样,畜生都是一根筋,记的死狠死狠的。
他跟一万三商定,待会上路,要离炎老头远远儿的,免得被当成池鱼殃及。
考虑到还会有再进来的可能,一概轻装,只背必要的吃的,带趁手的防身武器,其它诸如铁锨等等,都留在石屋里。
罗韧把脚套给了木代,曹严华和一万三也本着照顾女孩儿和老人的精神,脚套分别给了炎老头和炎红砂。
六个人,虽然在一处走,但是因为山路狭窄,还是要分前中后三队,一般来说,押尾必须强过前队,因为押尾是保证全员不掉队的重要后盾,理论上,最好罗韧押尾,木代前队。
但是木代不认路,所以最终分配下来,考虑强弱搭配:罗韧和一万三是前队,炎红砂炎老头中队,木代和曹严华后队。
一万三心里直喊阿弥陀佛,跟罗韧在一处,他确实安全感爆棚,曹严华跟木代一道,心里也比较踏实,就是很嫉妒炎老头:这个死老头子,被夹在中间,前后双重屏障,真是几辈子才修来的福气!
按他的想法,炎老头走最后才好,野人如果跟上来,拖了就走,大家都不费事。
不过……
曹严华长叹:也只能这样想想罢了。
于是上路。
出发时还有太阳,半个来小时之后,天就阴下来了,再过了会,树叶子开始往下滴水——这山里头,委实也太多雨了。
曹严华吭哧吭哧跟着木代。
“妹妹小师父,你说,如果凶简真在野人身上,咱们得怎么弄啊?”
他小声嘀咕:野人那么厉害。
木代说:“你对自己有点信心,我们五个人呢。”
曹严华说:“这又不是拼人头,这是讲实力的。你想,我三三兄那德性……”
《人仗犬势》作者:金角小虞,已完结。从戏剧学院退学的年轻剧作家何已知,无钱无业、无依无靠,空有脸和才华,还有两只除了能吃能拉一无是处的猫。就在何…...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别叫我股神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别叫我股神-阳关卖菜的-小说旗免费提供别叫我股神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小麒麟墨玖是洪荒三族大战时出生的,出生时父母忙着要跟龙族凤族战斗,便把它安置在了一个洞穴里,结果谁知道三族打崩了洪荒大陆,牵扯到墨玖掉进了混沌中,被盗墓天道给捡了去,并送给了它的小崽子养……\n第一次下墓,张家族长看着小麒麟追着傀跑,傀惨叫连连,默默地收回了自己的手……\n再后来,跟着墨玖下墓的人发现,邪物喜欢追着自己跑,墨玖喜欢追着邪物跑……\n简介无能……\n本文ooc警告,作者业余的,没时间改文,可能有错别字,爽文,仙道与科技之道结合,与原著有差别!!!...
无限世界的青衣,被怪物杀死后,重生到了现代世界,一个叫南初的黑红女星身上。青衣代替南初,开启了新的生活,收获了爱情,友情.........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之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