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沆瀣(二)(第1页)

汉人的服饰与鲜卑相差颇远,即使现在是夏季,大家身上都穿的单薄,但还是明显能看出差异来。故而街上灯火恍惚,尔朱硕仍是能一眼就认出薛凌的背影。他喘匀了气想追上去,掂量了一下好像自己追上去也没什么结果,打又打不过。

鲜卑王都常有汉人出现,以前也是见过的,但少有打交道。到底自己也没受什么伤,多看了两眼,尔朱硕便决定转身要回去。左右他天天没什么事,明儿再多带几个侍卫来街上转悠,只要那小子没走,一定能逮住了。

薛凌却不肯善罢甘休,她虽往前走着,眼神是一直向后瞟着等尔朱硕追上来。不料这家伙看着看着就转身走了,有点出乎意料。只道是鲜卑人的狗脑子与京中常见的不太一样啊,这种情况不是得招呼一群狗腿子围上来么。她东西都准备好了,人走掉了送谁去。看街边还有胡人在卖碗口大的奶坨子,便掏钱买了一块。

这东西小时候也吃过,就是马奶羊奶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晒的跟石头一样硬,想吃得拿锤子往下敲,都是拿来当干粮用的。薛凌掂量着比划了一下,想是直接砸过去能把人脑袋砸出个打洞来,便取出平意戳了戳,取下些零散碎块放手心里,剩下丢回了老板铺子。老板第一次见有人付了钱还不要东西的,手舞足蹈对着薛凌比划。她听不懂也懒得管,塞了一小块在嘴里,赶紧去追尔朱硕。

却说尔朱硕往回走已经是心里一口气咽不下,尔朱是大姓,在鲜卑比之拓跋不遑多让。不过鲜卑族的汗王拓跋氏已经传承好几代,尔朱氏按梁人的地位算,是个异性王爷。尔朱硕自然就是那种闲散富贵乡的败家子。从小到大蛮横惯了,没受过什么气,何况是个外邦的,还在众人面前落了自个面子。这里离王宫还远,侍卫也没几个,鲜卑不像京中随时有轮值的御林卫。不然他没准真能招呼来一片人。

走着走着,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越发就让人气愤。回头一看,正是薛凌拿着一把奶驼子碎块笑吟吟的站那,怎么看怎么让人不喜欢。歇息了这么久,气力也恢复了一些。尔朱硕几步冲上前,抓着薛凌胸口衣服就要开打。

正要动手时,却又愣了一下。他是过来抓人的没错,但薛凌的身手他是见过的,还以为自己抓不着,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抓到了,显然是来人根本没打算还手。这一想拳头也砸不下去,恶狠狠喊了句:“你还敢找回来?”

薛凌右手已经在空中了,想着这狗真敢砸,她直接用平意削掉他几根手指头。但情况和自己想的差不多,伸手不打笑脸人,哪地儿都八九不离十。伸手戳了戳抓着自己衣服的手道:“你先把我放下来。”

尔朱硕顿了顿,没缘由的竟然真的把她放下来了,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薛凌又塞了一粒奶驼子在嘴里,鼓囊着腮帮子道:“我第一天来,不知道去哪玩,回去太早也睡不着。咱俩既然认识了,我跟着你有什么不对?”

她说的理直气壮,似乎真有那么回事,摇头晃脑的样子像只小狐狸似的。尔朱硕从未去过汉人的地头,这会却蓦地想起书上说的那些汉人狡诈。打又打不过,他抬脚要走。认识是认识,这个认识又不是什么好交情。鲜卑人之间也有两个男人看上同一个女奴隶的情况发生,大多就是光明正大打一场决定谁带走了。但他掂量了一下,自己一个人好像打不过薛凌,今天还是不要多做纠缠。

薛凌见他要走,也抬着脚跟的寸步不离,道:“你为什么要走,你喜欢的女人我也喜欢。在我们汉人那,这叫意气相投,就是说我们俩人应该成为朋友才对。”

尔朱硕从未听过这等诡异道理,完全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在自己的文化里好像是不太可能。将信将疑又觉得新鲜,竟没再赶薛凌走。

薛凌还在继续胡天胡地的扯,鲁伯伯说的对啊,胡人大多是狗脑子,转不过什么弯,实在比京里那群人好应付多了。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一开始还是薛凌说的多,尔朱硕扯着一张脸听。到最后,竟然忍不住同薛凌说起话来。问的无非是从哪来,来干嘛。

薛凌一边编着自己的谎,一边三下五去二把尔朱硕的事儿套了个八九不离十,知道这蠢货是个异姓王家的三世败家子。不禁感叹鲜卑是真的起来了,国富,才会有世袭一说。不然大家都要拼命找口饭吃,哪有人能坐享其成。

直走到王宫附近,尔朱硕才说:“你不能再跟着我了,王宫不是外邦人能进的地方”。他语气已经好了很多,想着此事就这么算了,明天也懒得再去找此人晦气,也许他说的是真的,汉人就是这么交朋友。自己虽然没多喜欢汉人,但来做生意的,也没必要往死了逼。

薛凌自然说自己是宁城的,跟着父亲过来做点胡商生意,大抵要呆上七八天。因为是第一次过来,贪新鲜,不想成日里与长辈们呆一起,偷溜着一个人来玩的。

听见尔朱硕说要走,薛凌便从身上摸出一柄精致的短剑来递给尔朱硕道:“这是我们中原产的名剑,削铁如泥,连你们鲜卑的大刀都能一分为二,送你了”。

这是她走之前特意在陶弘之那淘的破烂儿。剑鞘花纹繁复,精工细作,剑刃又是吹毛断发,锋利无双。不说是万里无一,好歹也是她精挑细选拿来忽悠人的东西,实属名品。

尔朱硕摸了摸身上衣服破洞,虽知道大概是薛凌不想伤人,但也对她的武器锋利程度实在很表示怀疑。又听到话里话外的歧视鲜卑大刀,颇有些不服气,鲜卑人的大刀,铁锤之类的武器,越厚重越好。能拎上百斤十斤狂刀的方为勇士,在这里用剑,很大概率要被人笑话,何况还是把短剑,说什么能把大刀削开。要不是看着精致,他都懒得抬眼。

薛凌见他半晌没接,直接塞到怀里道:“怎么不要啊,这是我心头爱物,就当赔你件衣裳”。

尔朱硕性子直来直往,看人都按到自己身上了,便伸手拿了下来,怀疑的瞅了薛凌两眼,一把将剑拔出来。他着实看不出什么好坏,用的就是土办法,手指伸到剑锋上划拉了一道。

薛凌的一声“哎”已经喊晚了,血珠子瞬间洒一地。把尔朱硕手拉过来一看,半个指腹差点被削下来。

尔朱硕大骂了一句鲜卑话,扯下片衣襟裹着,好在他虽是个败家子,但到底是个胡人,没少磕碰过,这点伤不至于像薛璃那样晕过去。就是这剑实在太锋利了,他刚刚明明是轻微触碰了一下。大多数刀刃这么一划拉,手指基本只会留下一道白印,那已经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终究是要靠气力的。铁器怎么能锻造出这么锋利的东西呢。

薛凌将刚刚尔朱硕下意识脱手的剑从地上捡起来,尴尬的笑道:“我就说是我的心头爱物,要不是和你一见如故,哪能送你呢….你还不信…非得试试厉害…….”。说着好像是怕尔朱硕怪罪似的,低下头道:“实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连心,且人无意受的伤远比那种战场生死搏命要懊恼一些,尔朱硕龇牙咧嘴的看着自己手。他也没少在王宫看见些拿来当装饰的短剑。汉人的玩意总是花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这东西卖,偏他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亏了。小心翼翼从薛凌手里拿过来,插回剑鞘才一把捏紧,道:“我以前没见过,你真的要给我?你们汉人这些东西都贵的很。”

薛凌抬起头来,笑了一下道:“我家里多的是,给你了给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下拳:“山水有相逢。”

这个动作就太过于汉人化,尔朱硕拿着剑,甩了甩已经包裹好的手指,到没学着做,只是觉得凭白拿人东西,不符合鲜卑人传统,便拉住薛凌道:“你既然还要玩几天,看见王都有什么喜欢的,报我尔朱硕的名字,没人敢不给。就是锦缎那个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欢那个女人,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何况家里女奴隶也不是没有,还有俩汉人女子,要是这小子喜欢,拿了去也无所谓。

草原上,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财产,倒是这把剑,于他而言有点过于贵重了。败家子嘛,不比那些勇猛无双的汉子,扛把最轻的刀他也是气喘吁吁。如果有把剑能把刀都消断,他还扛刀做什么。

薛凌又拱了拱手,喊得更亲密些道:“多谢尔朱兄,你要真这么喜欢,几个伯伯那还有很多相似的,我再给你挑些,你拿去送人玩也好。”

“真的”?尔朱硕惊喜了一下,又怀疑的看着薛凌,道:“你们能带多少,梁人不许大宗来往,何况是铁器这些东西,你们皇帝应该是要砍头的”。他住在王宫,自然知道西北那一战。以前没准这小子说的是真的,但这几年实在不可能有太多好东西过来。

薛凌倒是没料到这狗突然就难骗起来了,便道:“管的是严,但人哪有不爱银子的,那些官儿也爱,再说这东西小巧,好藏。在这边能卖到梁国十倍的价钱,哪能不多带点呢。”

尔朱硕想了想,胡人的官阶制度反而没那么梁国那么成熟,只要你有本事,都能走到王宫面前。所以他对两人那些行贿只说难免了解不多。不过这也就是一过脑子的事,如果这小子真有,多拿点是点,要没有,自己也损失不了啥。当下道:“你等着,我明儿去找你。你住哪家客栈?”

薛凌咧了咧嘴,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住的啥客栈,毕竟是第一次来王都,又随便找了个地儿落脚,还是个鲜卑人开的。谁能记起住哪,便对着尔朱硕道:“何必兄台来找我呢,你就去那个锦缎那等我,我捡些好东西来找你,保证一分钱都不赚。”

尔朱硕又不缺钱,但听薛凌这么说还是高兴。日常不打仗的时候,纵然看不顺眼,但两人只要因为一件事有交集,总是能把话说到一处去的。何况是薛凌有意编排了讨好。莫说尔朱硕实实在在的是个败家子,就算真是个胸有丘壑的英才,在笑脸人面前,总还要给三分颜面。

这些本事,鲁文安称第二,平城真是没人敢称第一。只要他不想翻脸,连薛弋寒都很难主动跟他翻脸。薛凌从小跟着鲁文安十分,尽得真传,再去了苏家,还学会了如何把自己女儿身份的优势发挥到最大。便是鲁文安本人到了面前,怕是都难跟她抗衡,尔朱硕根本没有招架的能力。

两人话别之后,薛凌按着记忆往客栈处走。人一放松就觉得累,她难免格外想念那匹闲在客栈后院的马。京中还能招个马车来,这却少有这东西,只能强撑着靠两只腿。也是走了好一会才到地方。

包裹里那是肯定没有几十把短剑等着卖,但薛凌也不着急。大不了明儿见了说东西太好用,已经卖光了。且兜里还有些其他琐碎玩意,都是当初准备好了来忽悠人的。实在不行的话…….她摸了摸脸,还有张脸可以露出来用一下。

人总是对反常的东西欲罢不能,世间皆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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