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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晚饭时间,两人才在小朋友依依不舍的目光中走出医院,林珑望着有些阴暗的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少了一条腿的陈希,再想到已经离世的乐天,她哪怕脸上一直带着温柔笑容,心里却或多或少有些难受。
“其实,你可以暂时回避一下,”龙泉怜惜着摸了摸她头顶,“这几日别再去医院了。”
“不,”林珑干脆利落的摇了摇头,“逃避永远不是办法,我要迎难而上,克服它!”说着,单手握拳做了个给自己打气的手势。
龙泉淡淡笑道:“好,我陪你。”
“先陪我吃饭呗,我再叫个朋友怎么样?以前乐队的主音吉他,本来今晚上也约了她,那家伙老早就说了等我有男友后得第一个请她吃饭。”林珑笑着拉起龙泉的左手摇了摇,“行不?”
“行啊,反正迟早都要见的,”龙泉点点头,问道,“你好友?”
“嗯。她叫帥琪,爸爸和我父母是同事,我们一个院里长大的,待会儿要见的三个都是这样,那两个是男孩子,作曲的‘卷毛’是以前乐队的键盘,还有一个凑数的鼓手‘金子’,以前的鼓手现在进了建筑设计院,忙着灾后重建呢。”
青梅竹马?龙泉在心里为那两人打上了重点符号,暗暗盘算晚上得全程陪着林珑,好好考察一下。嘴里却只是轻描淡写地问:“哦,那还差个贝司?”
“以前那个去北京谋发展了。昨天商量由帥琪顶上,我本来是节奏吉他,现在升主音,嘿嘿。”做主音吉他得有本事弹很炫的solo,林珑本来还差点火候,不过卷毛说这次的曲子她可以胜任。
“我都不知道你还会弹吉他,”龙泉轻轻握着林珑的手,像看宝贝似的打量了一番,然后感叹道,“我就说你在云南弹‘其布厄’的时候,那姿势怎么那么像抱着吉他唱摇滚。”
“呵呵,玩乐器就是图个好玩嘛,管它是什么,怎么用,只要能弹出曲调,能抒发情感不就OK了。我吉他也弹不了多好,好玩而已。”
两人边说边走向停车场,中途林珑还抽空给帥琪发了短消息,让她先到家附近的火锅店占位子,如果金子、卷毛有空的话,都一起叫过去,自己男友请客。
“好哈。你终于有男友了!激动啊……其实我们应该请他吃饭——感谢他善心把你接收!”帥琪很快给了回复。
“哼!”林珑不爽的撇撇嘴。
龙泉立刻好奇得垂首瞟了一眼她的手机屏幕,把那句话看得清清楚楚,不由闷声一笑。
林珑仰视着白了他一眼,酸溜溜地说:“个高,眼神好果然很占便宜啊?”
龙泉又居高临下地瞟了一眼她那微敞的半抹酥胸,点头道:“恩,是很占便宜。”
……林珑望天无语。刚认识他时怎么不觉得是这样的人捏?转正之后越来越不正经了!
不多久,当两人结伴走进火锅店时,远远得就被帥琪看个正着——俊男美女的组合,相当戏剧性的身高差距,想不让人注意都很难啊!
素灰T恤,特警黑裤子——长得不错,穿得太朴素,很挺很结实,这男的不像白领啊?帥琪有些疑惑,因为她知道林珑曾经希望将来老公是个文质彬彬的工科男,比如IT或者医药之类。这一个,相当黝黑呐,咋像是户外干体力活的呢?
与此同时,龙泉先于林珑之前就发现了角落里有个短发小子在向自己女友挥手,看那桌只有她一人的样子,龙泉心里也是纳闷,这位难道就是叫帥琪的姑娘?那寸板可比自己的头发还短!除了骨骼和肤色之外,可没一处像个女孩子。
帥琪?真是人如其名,看起来相当帅气。坐下来交谈之后,龙泉发现她也是相当爽利的性子,很好相处。
只是看着帥琪和林珑勾肩搭背,亲亲密密的样子,让龙少觉得自己气有些不顺,仿佛这两人才是一对情侣,他是多余的壁花似的。
好在,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太久,稍坐一会儿之后,那个绰号叫金子的鼓手就赶到店里,挤走林珑在帥琪旁边落座。
他看起来也很个性,一头酒红色的头发是竖起来,穿着天蓝色的紧身T恤,戴着唇环、鼻钉、耳钉、戒指、脖圈以及手链,甚至还画了眼线和烟熏眼影。
龙泉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胃痛,真是很看不顺眼,要平常遇着这样打扮的人,他绝对会目不斜视直接当他透明的,现在却要面对面的吃饭,甚至还得好好应酬,因为他是自己女友的发小。
在为双方做了介绍之后,龙泉强忍着抽动的嘴角,很是客气的和他握手问了好。
然后听得林珑有些差异的问金子:“你怎么大白天的打扮成这样了?吓我一跳!”
龙少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来她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这也是跟制服控一样是女友看来很正常的打扮和爱好,两口子也不好审美差异太大啊。
“应邀去拍了一组照片,刚赶回来,”金子把他背着的琴盒往角落里一放,然后一面取着首饰一面很是急切的问,“有没有卸妆的东西?这里离家太近了,要是被我家太后看见了会被她念死!”
“我猜你需要,出门就带着了。”帥琪扔给他一个化妆包,目送金子同学去了洗手间。然后笑着问龙泉有没被吓到。
“还好。”龙少应付着回了两个字。
“他是玩重金属的,口味比较重。别担心,我们几个以前最喜欢唱的是校园民谣,比如崔健的歌。”帥琪笑着,言下之意是你女友口味比较清淡,千万别被吓得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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