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不唤的血液内含有剧毒?
这让我想到了十大上谷妖虫之一的吞天金。
吞天金全名吞天金蟾蜍。
吞天金蟾蜍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蛮荒异虫,它四处游走吞噬了凡间的各种毒虫,因而练成了百毒不侵之体。
封神大战之前,吞天金蟾蜍被赵公明收服,常伴赵公明身边左右。封神大战之后,赵公明被封为财神,吞天金蟾蜍因此而随之得道,专门负责替赵公明看管金银财宝。
金蟾本来就少见,金不唤血液又含有剧毒,难不成他真的是吞天金?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
我大脑飞速运转冲着金不唤说道:“你按照我的吩咐,在电梯墙壁上绘画出一种法咒。”
金不唤一怔,问道:“绘制法咒?”
我点了点头,道:“没错,你刚刚也说了,你的血毒不死傀儡师,只能控制他,而且,我怀疑,我们见到的黑袍人不是他的本体,你要知道傀儡师最拿手的就是制造傀儡,而傀儡师不会轻易示人,他们大多数的时候都会将自己的一道魂魄放入傀儡中,让傀儡帮他做事。”
“如果,那个傀儡师真的是傀儡的话,你的血起不到任何作用。”
“相反,傀儡师真是傀儡的话,我就可以通过下血咒来诅咒他,不管能不能杀死他,我都要试一试!”
我眼神中闪过狠辣之色。
“那个该死的家伙让我这么狼狈,我总得给他一点教训!即便杀了不了他,我也要让她掉一层皮!”
金不唤看着我眼中的狠辣之色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擦!勉子,我咋感觉你这么邪性呢!血咒这种恶毒的手段你都会!还好我和你不是敌人,如果是敌人的话,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你暗算了!”
我摆了摆手,道:“别废话了,谁不让我好过,我自然不可能让他好过!”
血咒是邪术,血咒,又称为咒术、咒语、咒文,是一种在民间传说和超自然信仰中被广泛使用的术语。
它指的是通过特定的咒语、符号或仪式,将某种力量绑定到一滴人血上,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这血咒是我从龙儿给我那本书中学来的。
那本书可以说上是百科全书,里面什么术法都有。
不管是正派术法还是邪门术法那里面记载的很清楚。
金不唤也不敢怠慢,连忙割破自己的手掌,然后在我的指导下在开始在电梯墙壁上绘制法咒。
很快,整个电梯就被金不唤绘制上密密麻麻的血色法咒。
金不唤绘制法咒的速度很快,看来金不唤也多多少少有些基础。
法咒刚刚绘制完成,电梯门就停在了五楼。
我神情瞬间变得警惕至极,死死的盯着电梯门。
我在祈祷,那个傀儡师可千万不要在这一层堵我!
电梯门缓缓打开,一股寒意从外面倒灌而入。
外面漆黑一片,一个人影也没有,见状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有人说,她没有心。她轻笑:“是啊,心都被狗吃了。”有人说,她残忍霸道不讲理,她坦然,“是哦,宁我负天下人,也不叫天下人负我。本座就是残忍,就是霸道,就是不讲理,你们又能怎样?”众神说,她是嗜血阴毒为祸苍生的邪魔。她大笑:“说得好,本座喜欢。”往后,她就好好的当个大魔头,叫苍生不得安宁,不负邪魔之名。......
小说以诸侯国之乱的神州世界为背景,玄武七星宿为象征。在本文中,雍国派出天下第一刺客耿渊,于四国伐雍盟会上琴鸣天下,屠尽敌人,最终造成天下陷入大争,加速天子衰亡,神州分崩离析。而耿渊、姜昭夫妇所抚养的遗孤姜恒、耿曙因缘际会,得战国六大刺客授予一身绝技,踏上了重新一统中原的茫茫前路,最终他们肩负王道,在烽火四起的大争之世颠沛流离,得以一统天下。 作者的文风古朴绚丽,在“诸天星官”这一系列中,取“越人歌”为名,以《诗经》中多首美丽动人的先民诗歌营造意境,桃花缤纷,既带来离别也带来相聚,全文感情线含蓄、缠绵,数代人的爱恨情仇,贯穿诸子百家争鸣的战国乱世,更显浑厚大气。...
‘双向暗恋|久别重逢’ 1, 初遇陈忌,是八年前盛夏。周芙来小岛养病,在陈忌家小住。 少年桀骜难训混不吝,顶看不惯这安静温软的乖乖女。 最开始常蹙眉不耐:“滚,别烦老子。” 仅是几月后,纨绔少年竟亲手学熬汤药。 守在周芙床边,一口一口耐心地喂。 少女归家前夕,陈忌清冷傲慢装不在意:“走了就别回来了,给我几天清净日子。” 这一别竟是八年,周芙当真没再回来。 2, 再遇陈忌,他已是建筑界高不可攀的天之骄子,彼时周芙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实习生。 以为他压根不会记得自己,悄悄收起对他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然而也不过几天后的夜里,男人从群租房混混手中将她救下。 沉着脸,连夜替她收拾好东西,连人带行李一并打包带回自己的家。 被迫相亲当天,周芙意外被陈忌截胡。 她小心问:“需要我做什么?我吃得了苦。” 男人只哑着嗓道:“我不要你吃苦,我只要你做我太太。” 后来一场宴席,建筑业内神坛大佬陈忌,体贴细致端着药汤守在小实习生周芙身边。 小姑娘委屈又娇气:“你说过不要我吃苦的。” 男人温柔地哄:“最后一口,喝完吃糖。” -你不回来,我便来找你。 -你以为的偶遇,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处心积虑。 痞帅拽哥x温软乖乖女 建筑师x方案设计实习助理 ps:前期小部分校园回忆,主都市同居婚后甜文...
幸福额度已完结,大修重发。c:鬼畜(深情?)攻x倒楣美受 杜孝之x余时中1v1 he故事没那幺複杂,其实就是一个倒楣的人某一次因缘际会下被一个鬼畜高富帅用特别的方式疯狂迷恋的故事。文案:余时中记得曾经有一个男人对他说,幸福是短暂的,而痛苦却是一生。是不是人一生中的幸福都有额度,他太早挥霍殆尽,只能痛苦得过完负债的余生。他突然很担心,当高秀明的光辉再也不能临照他的一天,他是不是就只剩下,被那个男人带来的黑暗所吞噬嚼碎的一途。...
天子高居明堂,俯瞰人间。世家历代朱紫,牧守黎民。宗门盘踞地方,万世不易。他们生来高高在上,以天下众生为棋子,驱使如牛马,视之如蝼蚁。穿越而来的韩绍,一身反骨,偏偏不信这天命。总有一天,他要踏尽那天街公卿之骨。将那内库烧成锦绣之灰!再用掌中之刀,叩问那高居九霄云端的金銮帝座。夫天子者,宁有种耶?答: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少年叶天得不败剑匣,修不败剑神诀。试问九州天骄,诸天神魔谁敢接我一剑?我出剑,既无敌!(热血传统+单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