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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莹心一横,伸手拿过笔。
笔尖落在纸上的瞬间,她不是签下自己的名字,是签下一份投降书——向贫穷投降,向命运投降,也向自己骨子里的贪婪和侥幸投降。从今往后,她在弟媳面前,再也直不起腰了。
她的手粗糙,手指关节粗大,握笔的姿势别扭。笔尖在纸上顿了顿,然后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常莹。
那歪歪扭扭的三个字,签下的不是名字,是一个女人被生活榨干后,仅剩的、一点可怜巴巴的信用。她以为自己是卧薪尝胆,签下一纸空文;却不知红梅是项庄舞剑,要的就是这白纸黑字作为未来斩断一切纠缠的尚方宝剑。
写完了,她把笔放下,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长长出了口气。
红梅拿起本子,看了一眼,然后自己也在下面签了名:李红梅。她的字比常莹的好看,但也算不上多漂亮,就是普通的、女人的字。
签完,红梅把本子合上,递给英子。
“收好。”
英子接过本子,手心有点出汗。纸页还是温的,带着刚才写字的温度。
常莹看着红梅,脸上挤出个笑,但那笑比哭还难看。
“红梅,你看,借条我也写了。你就别撵我走了吧?我就在这服侍你,小松不在家,你一个人我不放心。你让我做啥我就做啥……”
红梅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茶水还烫,她吹了吹。
“常莹,我不是嫌你。是我真不需要人照顾。英子放学回来能帮我,店里还有张姐和大玲。你回去吧,家里三个孩子还得你照应。”
“他们都住校了!我都安排好了!”常莹声音提高了些,“红梅,你就让我留下吧!我等到小松回来,他回来了我就走,行不行?我保证!”
她说着,眼圈又红了。这次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但眼泪确实掉下来了,顺着黑红的脸颊往下淌。
“我知道我以前浑,我不是人。可我这次是真心的,我想赎罪,我想报答你们。红梅,你给我个机会,行不行?”
她哭得鼻涕都出来了,用袖子去擦,袖口湿了一片。
英子别过脸,不想看。
红梅沉默了很久。
吊扇嘎吱嘎吱转着,吹起她额前的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