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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看向妈妈。红梅点点头。
英子在本子上写。她的字确实好看,清秀,工整。她写:
借条
今日常莹向李红梅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00)。
借款用途:家庭建房及子女教育。
还款方式:自2000年10月起,每月还款贰佰伍拾元整(¥250.00),每年还款叁仟元整(¥3000.00),十年还清(至2010年9月还清)。
如有一期未按时还款,借款人常莹自愿以老家宅基地及耕地使用权作抵押,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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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据人:
写完了,她把本子推到常莹面前。
“签字。”
常莹看着那几行字,手在发抖。她识字不多,但欠条两个字还是认识的。下面那些条款,她看不太懂,但知道不是好事。
她不想签。
可是不签,红梅就要报警。报警了,钱还是要还,说不定还要坐牢。常松那边……常松要是知道她说了钱的事,肯定要生气。但生气归生气,常松是她弟,打断骨头连着筋,还能真不管她?
可红梅这边,看样子是铁了心了。
常莹脑子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老家那间快要塌的土房,想起三个儿子穿得破破烂烂去上学,想起村里人看她的眼神——寡妇,穷,没本事。好不容易常松答应给钱盖新房,地基都打好了,砖也拉回来了,就差砌墙了。
不能前功尽弃。
签吧。反正签了也是空头支票。以后有钱就还,没钱就拖。红梅还能真把她告上法庭?常松能同意?再说了,红梅肚子里还怀着常家的种,她能狠心到哪儿去?
血缘有时是一张万能欠条,写满了“理所应当”和“下不为例”。可生活不是银行,再深的亲情,也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透支。
常莹心一横,伸手拿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