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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初一,军议堂为“公不公开”这事,吵了整整一天。
贺黑虎坚持“关起门打”:“张贵再不对,也是老弟兄。当众扒了裤子打屁股,以后他还做不做人?咱们义军讲的是义气,不是羞辱!”
翻山鹞冷笑:“义气?贺首领的义气,就是纵容贪腐?今日不严惩,明日就有人敢贪四十石、四百石!要我说,不但要公开,还要让各营队长轮流执杖——让打人的也记住,这板子打的是军法!”
孙寡妇左右为难:“打是该打,可……让百姓看,是不是太残忍了?咱们北山不是官府,不搞杀鸡儆猴那一套。”
陈元小声补充:“古语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可也有人说,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这公开与否,关乎治道……”
王五没参与争论,只是默默算账:“一百杖,按军规,需用白蜡棍,棍径二寸。若行刑人手下留情,六十杖可活;若实打实,八十杖必死。张贵四十六岁,有旧伤,恐怕……”
李根柱始终没说话。
他听着每个人的意见,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设立监察哨、推行军法,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震慑?还是为了公正?
若为震慑,公开行刑效果最好——疼痛和耻辱,最能让人记住。若为公正,那就该按律执行,不增不减,不因公开而加重,不因私情而减轻。
可这两者,往往矛盾。
“司正,你说句话。”贺黑虎看向他,“张贵跟了你大半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真要让他当众受辱?”
李根柱抬起眼:“贺首领,若今日贪粮的不是张贵,是翻山首领手下的人,你怎么说?”
贺黑虎一噎。
“若是我手下的人呢?”李根柱继续问,“是该公开,还是该遮掩?”
满堂寂静。
“所以问题不在‘张贵是谁的人’,而在‘他犯了什么事’。”李根柱站起来,“贪没军粮,依律当斩。咱们改判杖一百、苦役三年,已是念旧情、看缘故。但这刑,必须公开。”
“为什么?”孙寡妇问。
“三个理由。”李根柱竖起手指,“第一,要让所有人知道——军法不是儿戏,犯了就要受罚,谁都不例外。第二,要让监察哨知道——他们查出的案子,军议堂会依法办,不会和稀泥。第三……”